江苏:餐饮业劳资协商“指南”出台

外来务工人员比例高、民营小微企业多的餐饮行业,如何开展劳资集体协商?25日,省财贸轻纺工会和省餐饮行业协会共同发布《江苏省餐饮行业集体协商工作指导意见》,在省级层面为该行业劳资集体协商提供具有行业特色、可操作的“实战”指南。
“‘实用、管用’是我们制定出台这份指导意见的原则。”省财贸轻纺工会主任李林森说,指导意见强调,要根据区分地区、规模、效益差别和业态特点,对集体协商进行分类指导;针对职工普遍关心、迫切需求的问题,力求每次协商至少解决一个具体问题;协商内容要关注市场呈现出的新现象、新趋势,加强对互联网餐饮平台、商业综合体餐饮等产业链延伸中出现的涉及劳动关系权益新问题、新变化的跟踪调研。指导意见明确,劳资双方应协商的项目包括行业工资最低标准、人均工资(奖金)调整幅度,可以协商的项目有差异化劳动用工分配方法、劳动报酬支付基准,鼓励协商的项目是行业特色福利等。“我们鼓励有条件的企业,开展扫码打赏、微信小费等试点,拓宽服务员、厨师等一线工种收入渠道。”李林森说。
在当天发布会上,梅花餐饮人事部经理桂云龙表示,指导意见鼓励对用工协商确定更弹性、灵活的用工管理办法,这对不能保证“朝九晚五”的餐饮行业来说非常有利,可以帮助企业与从业人员达成双方都满意的工作时间、工资水准约定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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