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续曝光!长沙县这4家餐饮店因食品安全问题被通报!

民以食为天,食以安为先。当前,长沙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已进入检查验收的关键时期。长沙县各级各部门加大督查督办力度,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大力推进,不断完善督查通报机制。近日,县食安及时通报每日食安创城督查情况,进一步强化食品行业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,规范食品市场秩序,切实守护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
11月19日,

县食安委督查组对全县各镇街

(含黄兴会展经济区)

38家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督查。

现将问题较为突出的4家单位通报如下:

江背镇食在饭香餐馆

存在的问题:

1.原材料采购台账未做,未保留进货票据;

2.无三防设施;

3.餐饮具消毒记录不完善;

4.无员工晨检记录;

5.1名从业人员戴首饰;

6.无餐厨垃圾台账记录,未签订收运合同,未索取收运者资质;

7.保健食品未专区销售,未设立提示牌、警示语。

㮾梨街道甘萝生鲜店

存在的问题:

1.食品进货台账不齐全,供货商资质未索取;

2.散装食品未公示合格证,分装食品未贴标识标签;

3.保健食品未专区销售,未设立提示牌、警示语;

4.货架上发现过期食品。

金井镇钰鐏楼食府

存在的问题:

1.保健食品未设专区;

2.库房内发现有过期食品。

青山铺镇国青鸿运餐饮店

存在的问题:

1.未索取供货商资质,进货台账记录不全;

2.保健食品未设专区,无提示牌、警示语;

3.冰箱内食品未生熟分开,未加膜加盖存放;

4.操作间三防设施不齐全;

5.无餐饮具消毒记录;

6.1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;

7.餐厨废弃物无处置台账。

针对发现的问题

县食安办将发交办函至各镇街

请各镇街督促经营主体立行立改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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