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30日起,夏津县暂停餐饮单位堂食及农村大集

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有效减少人员聚集,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健康,现对餐饮服务及农村大集作如下规定:

一、自2022年10月30日起,餐饮单位暂停堂食经营,除提供外卖外带服务外,不得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场所就餐服务。

二、提供餐饮服务的宾馆、酒店仅保留向住客房间提供配餐送餐服务。

三、各乡镇(街道、开发区)自2022年10月30日起关停农村大集。

堂食、农村大集恢复经营、开市时间另行通知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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